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25-05-27 点击:[]次

  一、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以下简称“北航”)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著名高校,2017年成为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

  北航艺术设计专业建立于2002年,2006年成立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学院下设绘画系、信息艺术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系、数字动画艺术系及数字媒体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学院与虚拟现实技术与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合作共建“数字媒体艺术研究中心”和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共享数字科技高端研究实验环境。“视觉传达设计”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绘画”获批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博士授予权。

  学院拥有一支毕业于国内外一流高校,专业涵盖艺术、设计、信息技术等学科10余个方向,学科交叉能力强的优秀师资队伍,博士导师中有4名国家级人才。学院秉承以质量为重,追求卓越的办学宗旨,始终把握信息时代的艺术设计发展趋势,注重以新媒体传播为主的设计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努力构建美术与设计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与教学平台,重视拓宽专业口径的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重视兼具艺术素质与信息技术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形成了“人工智能+设计”的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

  二、专业教学

  1.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按照小班化、导师制培养模式实施专业教学。

  2.综合专业基础教学阶段:主要专业基础课程有素描、色彩、中外美术史、设计艺术史、摄影基础、平面设计、动画艺术等基础课程,开设新媒体艺术与计算机科学技术、人工智能基础、新媒体硬件技术及应用等信息学科交叉基础课程。

  3.专业教学阶段:主要依据学生的兴趣与志向安排进入绘画方向、信息艺术设计方向、数字动画艺术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学习,主要专业课程有:综合绘画创作、图画书创作、数字绘画艺术、二维及三维动画创作、移动交互应用设计、信息可视化设计、互动装置设计、媒体交互设计、虚拟现实交互设计等。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3.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4.具备美术基础,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满足我校相应专业统考成绩要求;

  5.高考文化课成绩满足我校相应的成绩要求。

  四、招生专业/计划/学制/学费

  1.招生专业:设计学类(专业代码:1305)

  2.招生计划:85人

  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新疆等20个省份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3.学制:四年(按学校规定可实行弹性学制)。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规定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4.学费:一年级8000元/年;二至四年级10000元/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及成绩要求

  1.艺术专业成绩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艺术专业成绩将采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成绩。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且不低于所在省专业统考总分的80%(含)。

  2.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

  高考成绩达到本省对应艺术类本科招生分数控制线的140%。

  六、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

  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2.录取规则

  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进行调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其中河南省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的公式计算投档排序成绩并进行投档。不分科类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数录取;严格区分科类招生的省份,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按科类分别排序,根据分省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录取。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优先录取。有固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3.按照教育部规定,以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4.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七、联系方式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新媒体艺术与设计学院(专业培养咨询)

  咨询电话:010-82339725,010-82314796,010-82317288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网址:http://art.buaa.edu.cn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录取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10-82317695

  咨询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网址:https://zs.buaa.edu.cn

  本简章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后续将通过北航招生网发布通知。

  考生报名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010-823388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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