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就业方案的形成、上报、审核及下发执行的时间:
(1)毕业生在4月底之前应签署北京范围内的就业协议;
(2)毕业生在5月22日左右(具体时间按上级要求)之前应签署就业协议;
(3)学校将于5月底将协调好的就业方案上报北京市教委审批;
(4)在5月22日没有签署就业协议的,学校会将其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
(5)6月毕业生体检、毕业鉴定,6月下旬下达毕业生就业方案;
(6)学校据就业方案打印就业报到证、出具户口迁移证等,进行毕业生派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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